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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报名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4-21 】

根据《烟台大学文经学院辅修第二专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文经院字[2018]9号,附件1)的规定,现将辅修专业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报名条件

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学有余力,对辅修专业有兴趣且主修专业没有不及格的课程。

二、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14日

三、报名流程

学生提交申请到辅修所在系→学生所在系审核→辅修所在系审核→教务部审核→辅修系公示名单→预缴费

1、学生填写《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附件2);

2、学生将申请表交辅修专业所在系(5月14日前);

3、辅修专业所在系汇总后统一转学生所在系审核学生的报名资格并签字盖章;

4、辅修专业所在系按已公布的细则进行审核,并在5月2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辅修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交教务部。

5、教务部审核后各系进行公示。

6、交费:核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按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按学期缴纳相应学分学费(学分互认课程无需缴费)。学生应当在每学期开学二周内完成缴费。未按规定缴费的,所选课程无效。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在申请辅修专业前,请仔细阅读附件1中相关内容,查看各专业的《辅修专业培养方案》(附件4),全面了解拟申请专业的教学计划、辅修学分要求、开课形式、报名条件和遴选办法等。

2、每个学生限报1个专业,填报2个及以上专业不予受理。

3、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不能同属一个专业类。

4、获准辅修资格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相关学分学费,否则按自动放弃辅修资格处理。

5、如某辅修专业选读人数不足30人,暂不开设。

建筑工程系

2018-4-21

附件1:烟台大学文经学院辅修第二专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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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d3f379eb1b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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